邪正盛衰
邪正盛衰与虚实变化
疾病的形成关系到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正气不足,一是邪气侵袭。但是,这两方面的因素在每个具体疾病中的作用还是有所侧重的。有时正气不足是发病的主要因素,有时邪气侵袭是发病的主要因素,由此形成虚和实两种不同性质的病证。《黄帝内经》对虚和实有明确的定义,指出:"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也就是说 "实"是针对邪气而言的,"虚"是针对正气而言的。
1.实证
实证,是以邪气盛为矛盾主要方面的一种病理反映。此时正气未虚,或虽有某种程度的耗损,但整体正气依然强盛,足以与邪气相争。由于邪正斗争剧烈,故疾病的 反应非常明显,出现一派有余的症状,所以称为实证。实证常见于外感六淫致病的初期和中期,或由于痰饮、瘀血、食积、水湿等滞留于体内而引起的病证。如临床 上见到的痰涎壅盛、瘀血内阻、食积不化、水湿泛滥等病变,以及壮热、狂躁、声高气粗、腹痛拒按、大小便不通、脉实有力等,都属于实证的表现。
2.虚证
虚证,是以正气虚损为矛盾主要方面的一种病理反映。此时邪气已去,或虽然余邪未尽,但不会对正气造成大的伤害,邪正相争趋于缓和。由于邪正斗争不甚激烈, 主要表现为一系列正气不足及脏腑功能减退的症状,所以称为虚证。虚证多见于外感病的后期,正气虚损未复,或素体虚弱,或由于大病、久病、慢性病等消耗精 气,或因大汗、剧烈呕吐下利、大出血等耗伤人体气血津液所导致。凡临床见到神疲体倦、而色憔悴、心悸气短、自汗、盗汗,或五心烦热,或畏寒肢冷,脉虚无力等,都属于虚证的表现。
3.虚证和实证的相互错杂
在疾病过程中,邪正的消长盛衰,不仅可以导致单纯的虚证和实证,也可以出现虚实相兼的病理变化,即虚实错杂证。若实证失治,或治疗不当,以致病邪久留,损伤了人体的正气;或因正气本虚,无力驱邪外出,而致水湿、痰饮、瘀血等病理产物凝结阻滞,都可以形成虚实错杂的病理变化。
虚实错杂有两种情形,一是虚中夹实,一是实中夹虚。虚中夹实是指疾病的病理变化以虚证为主,又兼实邪的病机。如脾阳不振又见水肿,即属虚中夹实。实中夹虚是指以实证为主,又夹正虚的病机。如外感热病热盛期,常见实热耗伤阴津,即属实中夹虚。
4.虚证和实证的相互转化
虚证和实证形成之后,并不是一成小变的。由于邪正斗争中双方力量对比经常发生变化,因而虚证和实证之间也常发发生相互转化。
虚证和实证相互转化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实转虚,一是因虚致实。实证正气本不虚,若由于误治、失治,使病情迁延日久,虽然邪气渐去,但人体的正气、脏腑的生 理功能也受到损伤,其疾病的性质也就逐渐由实转虚。反之,原属虚证,并无邪气,若因正虚而脏腑功能减退.导致气、血、水等不能正常运行而出现了气滞、瘀 血、痰饮、水湿等实邪停滞征象,就形成了夹实的病机。此时虽有实邪,但正气仍然不足,所以称其为"因虚致实"。因虚致实也可导致虚实错杂证。
邪正盛衰与疾病转归
在邪正斗争过程中,正气有祛除邪气的能力,邪气也有损伤正气的作用。因此,邪正斗争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正气与邪气双方力量对比的不断变化,这种变化最终将决 定疾病的转归。疾病的转归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痊愈,一是死亡。这两种转归实际上是邪正斗争的不同结果:若正胜邪退,则疾病趋于好转和痊愈;若邪胜正衰, 则疾病趋于恶化或死亡。
1.正胜邪退
正胜邪退,是疾病趋于好转和痊愈的必要条件。由于正气充盛,抗御病邪的能力不断增强,邪气将逐渐被清除;或因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邪气被祛除或削弱,止气的耗伤逐渐得到修复,最终脏腑功能完全恢复正常,邪气被完全祛除,疾病即告痊愈。
正胜邪退的过程长短不一,因人而异。一般外感病、实证、病程短者,邪气侵入不深,正气损伤不重,则好转快,痊愈也快。若属内伤病、虚证、病程长者,邪气侵入深,正气损伤重,则好转慢,痊愈也慢。如果治疗及时而恰当,正胜邪退的过程就会缩短,反之则会延长。
2.邪胜正衰
邪胜正衰,是疾病趋于恶化或死亡的根本原因。由于人体正气本来不足,无力制止邪气的发展;或因邪气过于亢盛,超过了机体的抵御能力;或因失治、误治损伤了 正气,助长了邪气,使正气抗邪能力日益低下,机体的病理损害日趋严重,邪气越发鸱张,最终正气不支,脏腑功能衰竭,阴阳离决而死亡。
此外,在邪正消长盛衰的过程中,若正气不足以祛除邪气,邪气也不能进一步发展,出现邪正相持或正虚邪恋,正气难以完全恢复等情况,常可使许多疾病由急性过程转入慢性阶段,或留下某些后遗症,或经久不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