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病因学
近视眼的原因,过去看法不统一,但归结起来不外乎内因和外因两种,简介如下:
1.内因
⑴遗传素质:近视眼有一定遗传倾向,已被公认,对高度近视更是如此。但对一般近视,这一倾向就不很明显。有遗传因素者,患病年龄较早,多在6.00D以上。但也有高度近视眼者,无家族史。高度近视眼属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一般近视眼属多因子遗传病。
⑵发育因素:婴儿因眼球较小,故均系远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眼轴也逐渐加长,至青春期方发育正常。如发育过度,则形成近视,此种近视称为单纯性近视,多在学龄期开始。一般都低于6.00D。至20岁左右即停止发展。如幼年时进展很快,至15~20岁时进展更速,以后即减慢,这类近视常高于6.00D,可到20D~25D或30D。这种近视称为高度近视或进行性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此种近视到晚年可发和退行性变,因此视力可逐渐减退,配镜不能矫正视力。很少在出生时就有近视眼,但有极少数为先天性的。
2.外因
即环境因素,从事文字工作或其他近距离工作的人,近视眼比较多,青少年学生中近视眼也比较多,而且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其患病率明显上升。这种现象,说明近视眼的发生和发展与近距离工作的关系非常密切。尤其是青少年的眼球,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调节能力很强,球壁的伸展性也比较大,阅读、收发室等近距离工作时的调节和集合作用,使肯外肌(主要是内直肌)对眼球施加一定的压力,眼内压也相应升高,随着作业的不断增加,调节和集合的频度和时间也逐渐增加,睫状肌和眼外肌经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调节作用的过度发挥可以造成睫状肌痉挛,从而引起一时性的视力减退。但经休息或使用睫状肌糜烂剂后,视力可能改善在完全恢复。因此,有人称这种近视为功能性近视或假性近视。但巩膜组织在眼外肌的长期机械性压迫下,球壁逐渐延伸,眼轴拉长,近视的程度也越来越深,而且不能再被阿托品等所缓解。特别是青少年时期,不注意视觉卫生,是形成近视眼的直接原因。不注意全身健康更能促使近视眼的发展。
最近有人用、"前瞻性研究";的方法,观察"环境与遗传因素在近视患病中所起的作用。";其法为对于原视力正常的学生,在两年后的随访中对影响近视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其结果如在遗传因素方面:父母双方均无近视、一方有近视、双方均有近视的子女中,近视新患病率之比为1∶2.6∶3.8;在环境因素方面:课余阅读时间为1~2h∶3h∶4~5h的近视新患病率之比为1∶2.1∶3.2。因此,遗传和环境是影响学生发生近视的两个重要因素。
另外,从广义上说,大气中微量元素的污染,营养成分的改变和不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的教具等,亦为客观因素,且均有影响学生近视发生的报道。但这些因素与看近引起近视相比较,则是次要的。
近视眼的分类
1.按照近视的程度
⑴3.00D以内者,称为轻度近视眼。
⑵3.00D~6.00D者为中度近视眼。
⑶6.00D以上者为高度近视眼,双称病理性近视。
2.按照屈光成分
⑴轴性近视眼,是由于眼球前后轴过度发展所致。
⑵弯曲度性近视眼,是由于角膜或晶体表面弯曲度过强所致。
⑶屈光率性近视眼,是由屈光间质屈光率过高所引起。
3.假性近视眼
又称调节性近视眼。是由看远时调节未放松所致。它与屈光成分改变的真性近视眼有本质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