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百科 诸水有毒/卷第五 2011-11-22 诸水有毒/卷第五 水府龙宫,不可触犯;水中亦有赤脉,不可断之。井水沸,不可食之。以上并害人。东晋·温峤,以物照水,为神所怒。《楚词》云∶鳞屋贝阙,言河伯所居。《国语》云∶季桓子穿井获土缶。仲尼曰∶水之怪魍魉,土之怪 羊,水有脉及沸,并见白泽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