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性癫痫的诊断
创伤性癫痫是指颅脑损伤后发生,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癫痫发作。是颅脑损伤的常见并发症之一,是神经元阵发性、过度性同步放电的表现。根据发生时间可分为早期性和晚期性。早期性内发病,儿童较多见,有人认为对早期性创伤性癫痫比较合理的定义是指发生于颅脑损伤即刻或患者由于创伤急性期病理生理变化的直接影响而发生的癫痫,认为可能是病人先天或体质因素对外伤的反应。晚发性创伤性癫痫出现癫痫的时间常在创伤后1年,多见于成人,创伤后10年或10年以后发病者占8%,最长者可在创伤后27年发病,发作减轻与抗痉挛药无关。发作每年超过10中央回较其邻近皮质区受损时发病率显著增高,一般发作次数越多,病程持续时间越长。每年发作超过10次提示可能顽固性发作;如果病程已超过5年,每年发作10次,多呈慢性反复发作。一般认为创伤时意识障碍时间越长,癫痫发病率越高,外伤后健忘超过24小时,将增加癫痫慢性发作机会,5岁以下特别是1岁以下儿童颅脑损伤比年龄大的儿童更易发生早发性癫痫,而可能较少
(一)临床表现
1。单纯部分性发作
①局部运动发作;②局部感觉发作;③自主神经发作;④精神运动发作。
2。复杂部分性发作
此类发作常难以用抗癫痫药物控制。
3.部分性发作继发全身发作
一般发作类型可提示病灶可能存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