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是指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平均体重的第十个百分位或两个标准差。如果胎龄已达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千克,也称为胎儿宫内发育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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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一)孕妇因素
1.遗传因素:胎儿体重的差异,40%来自双亲遗传因素,以母亲遗传影响较大。
2.营养因素:孕妇营养不良,尤其是蛋白质和能量不足是影响胎儿生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3.慢性血管疾病:如妊高症影响子宫胎盘血流及其功能,胎儿因长期缺血和营养不良,造成宫内发育迟缓。
4.妊娠并发症:严重贫血、多胎妊娠、严重心脏症、产前出血等。
5.其它:环境、孕妇年龄、胎产次等。
(二)胎儿因素 
胎儿本身发育缺陷;胎儿宫内感染,如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等;孕期放射线照射;胎儿生长因子受抑制。
(三)胎盘及脐带异常 
胎盘囊肿,水泡样变性,脐带过长、过细、扭曲、真结等。

分类

1、内因性均称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胎儿的体重、头径、身高相称,但比孕周小;各器官细胞数少、脑重量轻;半数新生儿有畸形,危及生存;
2、外因性不匀称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妊娠早期胎儿发育正常,多在妊娠中晚期发生异常。胎儿的身高、头围一般不受影响,但体重轻,发育不均,不成比例;胎儿可出现营养不良或过熟表现;胎儿常发生缺氧,代谢不良表现;各器官细胞数正常,但体积小;出生后易发生低血糖,常有神经损伤。
3、外因性匀称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为上述二类的混合型。主要因缺乏营养物质,如叶酸、氨基酸等引起。胎儿头围、身材、体重均减少,有营养不良现象;缺氧一般少见,但常出现代谢不良现象;各器官体积均小,细胞数减少,尤以肝脾为重。

症状体征

1.病史中孕期可有营养不良,合并有妊高征、多胎、羊水过多、孕期出血、肾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过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分娩史。
2.产前检查在孕28周后每周测量宫高,连续2次小于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数,或孕妇体重连续三次不增长者,应怀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

诊断检查

1.病史中孕期可有营养不良,合并有妊高征、多胎、羊水过多、孕期出血、肾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过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分娩史。
2.产前检查在孕28周后每周测量宫高,连续2次小于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数,或孕妇体重连续三次不增长者,应怀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
3.B超检测胎儿的双顶径、胸围、腹围、股骨长度等指标。
4.NST及OCT检测可出现胎心异常,如晚期减速及变异减速等,提示胎儿宫内生长迟缓。
5.超声多普勒胎血流频谱图测定胎儿脐动脉的血流速,妊娠后期S/D比值>3为异常。
6.尿雌三醇(E3或E/C比值及胎盘泌乳素(hPL)测定。
7.查孕妇血糖,必要时作糖耐量度试验。
8.抽羊水查肌酐、脂肪细胞计数,卵磷脂/鞘磷脂(L/S)比值与泡沫试验并结合遗传咨询,必要时作羊水细胞染色体培养与核型分析。

治疗

1.左侧卧位休息。高蛋白饮食,加强营养。
2.间断吸氧,每次1h,2~3/d。
3.药物治疗
(1)舒喘灵2.4mg口服,3/d。7d为一疗程。
(2)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及丹参注射液8~16ml加入5%葡萄糖液250ml中静滴,l/d,7d为一疗程。以疏通微循环,改善胎盘功能。
(3)复方氨基酸溶液100ml,静脉注射,1/d。7d为一疗程。
4.加强监护
(1)观察胎动,3/d。
(2)胎儿监护,NST至少每周1次,NST无反应型应做OCT。OCT为阳性者酌情终止妊娠。
(3)超声监测,羊水指数或羊水池最大深度,每周1次。
(4)尿E3,或E/C比值测定,每周1次。
5.产科处理
(1)经治疗胎儿生长情况及胎儿胎盘功能均良好,可继续妊娠,但不能超过预产期。
(2)经治疗无效而且胎儿胎盘功能测定有异常者,则在分娩前1~2d给泼尼松或地塞米松,促进胎肺成熟后,应尽快终止妊娠。
(3)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剖宫产结束分娩:
①NST为无反应型,CST为阳性者。
②B超测定羊水过少,并有羊水Ⅱ度以上胎粪污染者。
③胎儿生长迟缓的孕母并发其他高危因素,且病情严重或合并产科异常者。
6.宫内生长迟缓的新生儿处理
(1)分娩前做好各项急救准备。
(2)胎儿娩出后应立即在气管插管下彻底清除呼吸道羊水、胎粪,预防呼吸窘迫综合征(RDS)。
(3)保暖。
(4)及早喂葡萄糖水或开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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