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病条辨》上焦篇 伏暑

(按:暑温、伏暑,名虽异,而病实同,治法须前后互参,故中下焦篇不另立一门。)

 35.暑兼湿热,偏于暑之热者为暑温,多手太阴证而宜清。偏于暑之湿者为湿温,多足太阴证而宜温。湿热平等者两解之,各宜分晓,不可混也。

 此承上起下之文,按暑温湿温,古来方法,最多精妙,不比前条温病毫无尺度,本论原可不必再议。特以《内经》有先夏至为病温,后夏至为病暑之明文,是暑与温 流虽异而源同,不得言温而遗暑,言暑而遗湿,又以历代名家,悉有蒙混之弊。盖夏日三气杂感,本难条分缕析,惟叶氏心灵手巧,精思过人,案中治法,丝丝入 扣,可谓汇众善以为长者。惜时人不能知其一二,然其法散见于案中,章程未定,浅学者读之,有望洋之叹,无怪乎后人之无阶而升也。故本论摭拾其大概,粗定规 模,俾学者有路可寻,精妙甚多,不及备录,学者仍当参考各家细绎叶案,而后可以深造。再按张洁古云: 「静而得之为中暑,动而得之为中热,中暑者阴证,中热者阳证。」呜呼! 洁古笔下如是不了了,后人奉以为规矩准绳,此医道之所以难言也。试思中暑竟无动而得之者乎?中热竟无静而得之者乎?似难以动静二字分暑热。又云「中暑者阴 证,暑字从日,日岂阴物乎?暑中有火,火岂阴邪乎?暑中有阴者湿是也,非纯阴邪也,中热者阳证。」斯语诚然,要知热中亦兼秽浊,秽浊亦阴类也。是中热非纯 无阴也。盖洁古所指之中暑,即本论后文之湿温也。且所指之中热,即本论前条之温热也。张景岳又细分阴暑阳暑,所谓阴暑者,即暑之偏于湿,而成足太阴之里证也。阳暑者即暑之偏于热,而成手太阴之表证也。学者非目无全牛,不能批隙中窾,宋元以来之名医,多自以为是,而不求之自然之法象,无怪乎道之常不明,而时人之随手杀人也,可胜慨哉。

 汪按:偏湿偏热,伤手伤足,挈领提纲,可谓不易之论,学者从此认清,自不患动手便错矣。又按洁古所谓动者,指奔走劳役之人,触冒天地之热气而病者也。所谓 静者,指富贵安逸之人,纳凉于高堂大厦,以避热而中湿者也。然动者亦有时中湿,静者亦有时中热,未可拘执,静者一种内又有乘凉饮冷,无湿气而但中寒气,应 用桂枝大顺,甚则理中四逆者,此即夏月伤寒,当一一条分缕晰也。至景岳于六气治法,全未入门,无足置论。

 36.长夏受暑,过夏而发者,名曰伏暑。霜未降而发者少轻,霜既降而发者则重,冬日发者尤重,子午丑未之年为多也。

 长夏盛暑,气壮者不受也。稍弱者,但头晕片刻,或半日而已,次则即病。其不即病而内舍于骨髓,外舍于分肉之间者,气虚者也,盖气虚不能传送暑邪外出,必待 秋凉,金气相搏而后出也。金气本所以退烦暑,金欲退之,而暑无所藏,故伏暑病发也。其有气虚甚者,虽金风亦不能击之使出,必待深秋大凉,初冬微寒,相逼而 出,故为尤重也。子午丑未之年为独多者,子午君火司天,暑本于火也。丑未湿土司地,暑得湿则留也。

 37.头痛微恶寒,面赤烦渴舌白,脉濡而数者,虽在冬月,犹为太阴伏暑也。

 头痛恶寒,与伤寒无异,面赤烦渴,则非伤寒矣。然犹似伤寒阳明证,若脉濡而数,则断断非伤寒矣。盖寒脉紧,风脉缓,暑脉弱,濡则弱之象,弱即濡之体也。濡 即离中虚,火之象也。紧即坎中满,水之象也。火之性热,水之性寒,象各不同,性则迥异,何世人悉以伏暑作伤寒治,而用足六经羌葛柴芩,每每杀人哉。象各不 同,性则迥异,故曰虽在冬月,定其非伤寒而为伏暑也。冬月犹为伏暑,秋日可知。伏暑之与伤寒,犹男女之别,一则外实中虚,一则外虚中实,岂可混哉。

 38.太阴伏暑,舌白口渴,无汗者,银翘散去牛蒡元参加杏仁滑石主之。

 此邪在气分,而表实之证也。

 39.太阴伏暑,舌赤口渴,无汗者,银翘散加生地丹皮赤芍麦冬主之。     此邪在血分,而表实之证也。

 40.太阴伏暑,舌白口渴有汗,或大汗不止者,银翘散去牛蒡子元参芥穗,加杏仁石膏黄芩主之。脉洪大渴甚汗多者,仍用白虎法。脉虚大而芤者,仍用人参白虎法。

 此邪在气分而表虚之证也。

 41.太阴伏暑,舌赤,口渴,汗多,加减生脉散主之。

 此邪在血分而表虚之证也。

 〔银翘散去牛蒡子元参加杏仁滑石方〕

 即于银翘散内去牛蒡子、元参,加杏仁六钱,飞滑石一两,服如银翘散法。胸闷加郁金四钱,香豉四钱。呕而痰多,加半夏六钱,茯苓 六钱。小便短加薏仁八钱,白通草四钱。

 〔银翘散加生地丹皮赤芍麦冬方〕

 即于银翘散内加生地六钱,丹皮四钱,赤芍四钱,麦冬六钱,服法如前。

 〔银翘散去牛蒡子元参芥穗加杏仁石膏黄芩方〕

 即于银翘散内去牛蒡子、元参、芥穗,加杏仁六钱,生石膏一两,黄芩五钱,服法如前。

 〔加减生脉散方〕酸甘化阴法。

 沙参三钱,麦冬三钱,五味子一钱,丹皮二钱,细生地三钱。

 水五杯,煮二杯,分温再服。

 42.伏暑、暑温、湿温,证本一源,前后互参,不可偏执。

《温病条辨》上焦篇 伏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