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
穴义
不容,胃经的气血物质本穴不为容纳也。本穴位处乳之下部,所受气血乃胃经上部区域脾土中的外渗水液,至本穴后因无外界之热使其气化转变,其运行只是单纯的循经下传,故名。
定位
位于人体的上腹部,当脐中上6寸,前正中线旁开2寸。
解剖
当腹直肌及其鞘处,深层为腹横肌;有第7肋间动、静脉分支及腹壁上动、静脉;当第7肋间神经分支处。
主治
呕吐、胃痛、纳少、腹胀等胃疾。
穴位配伍
配中脘穴治胃病。
针法
直刺0.5~0.8寸。过饱者禁针,肝肿大者慎针或禁针,不宜作大幅度提插。
不容